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什么类型

www.rengdiu.com 2025-06-26 合同纠纷
1、

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什么类型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类主要有:

1.固按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明确了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订立此类合同。

2.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特征是未约定具体的终止时间,同样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

3.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此类合同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适用于特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

2、

固按期限劳动合同是什么

固按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形式灵活,可以参考用人单位的实质状况、职位需要与劳动者的个人意愿来确定合同期限的长短。

2.固按期限可以是较短的,如半年或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如5年或10年,在订立此类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充分协商,确保合同期限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也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

无固按期限合同怎么样概念

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长期、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稳定的就业保障。

1.依据有关规定,在以下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赞同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第一次实行劳动合同规范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也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找法网提醒你,这类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Tags:

合同纠纷热点
合同纠纷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